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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签署行政命令加征中国货物10%关税,累计20%


根据行政命令,根据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和法律,包括《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50 U.S.C. 1701 et seq.)赋予作为总统的权力。(IEEPA)、《国家紧急情况法》(50 U.S.C. 1601 et seq.)、经修订的1974年《贸易法》第604条(19 U.S.C. 2483)和《美国法典》第3章第301条,特此确定并命令:

认识到中国没有采取充分措施缓解非法毒品危机,特此修正第14195号行政命令第2(a)条,删除“10%”一词,并插入“20%”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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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依据第301条款采取行动 对中国等60个经济体加征关税

2026年7月23日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于2026年7月23日宣布,在总统特朗普的指示下,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对60个经济体未能制定并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的行为采取最终行动。该行动在经过两轮公开听证会、超过2100份公众意见征询以及与贸易伙伴广泛接触后作出。USTR认定这些行为不合理、负担或限制美国商业,并据此实施差异化关税,以消除强迫劳动做法并纠正扭曲贸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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