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中国交通运输部关于启动航运业、造船业及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发展利益受影响情况调查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启动航运业、造船业及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发展利益受影响情况调查的公告


为保障我国航运业、造船业及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发展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及实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对我国航运业、造船业和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发展利益受美301调查影响或可能影响情况,相关企业、组织或个人是否存在实施、协助、支持美国在航运业、造船业及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对我国采取歧视性限制措施的行为,及其他相关事项开展调查。后续根据调查情况适时出台相应措施。


调查期间,欢迎相关企业、协会、个人及相关方提供线索、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0086-10-65292624、65292650。



来信地址及邮编: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水运局,100736。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5年10月14日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就启动航运业、造船业及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发展利益受影响情况调查答记者问


问:中方10月14日宣布启动航运业、造船业及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发展利益受影响情况调查,有何考虑?


答: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4月17日宣布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领域301调查最终措施,并于10月14日正式实施。美方措施严重违反世贸组织规则,违背《中美海运协定》平等互惠原则,是典型单边主义行为,严重损害中方产业、企业利益,中方多次表示坚决反对。为回应相关方合理关切和正当诉求,捍卫中方航运业、造船业及相关产业安全和发展利益,中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及实施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等法律法规,决定启动调查。


中方将对我国航运业、造船业和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和发展利益受美301调查影响或可能影响情况,相关企业、组织或个人是否存在实施、协助、支持美国在航运业、造船业及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对中方采取限制措施的行为,及其他相关事项开展调查。后续将在事实基础上,根据调查情况适时依法出台相应措施。

最新文章

查看全部
中国商务部就中美磋商答记者问,美取消10%“芬太尼关税”,暂停实施24%对等关税、出口管制50%规则、海事301措施一年

2025年10月30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美吉隆坡经贸磋商联合安排答记者问 问:据了解,中美双方在吉隆坡经贸磋商就解决各自关切的经贸问题达成联合安排。请问商务部能否介绍吉隆坡经贸磋商共识更多情况? 答:中美两国元首刚刚在韩国釜山举行会晤,深入讨论了中美经贸关系等议题,同意加强经贸等领域合作。中方愿与美方一道,共同维护好、落实好两国元首会晤重要共识。 中美经贸团队通过吉隆坡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主要

 
 
美国贸易代表启动了第301条对中国执行第一阶段贸易协议的调查

2025年10月24日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代表杰米森·格里尔(Jamieson Greer)宣布,对中国履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经济贸易协定》(简称“第一阶段协议”)的情况启动301条款调查。 https://ustr.gov/about/policy-offices/press-office/press-releases/2025/october/ustr-init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