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of page

美国司法部要求赛峰集团剥离资产以继续收购雷神资产

2025年6月17日


美国司法部反垄断部门今日宣布,将要求赛峰集团(Safran, SA)及其美国赛峰公司(Safran USA Inc.,简称“赛峰”)剥离其北美作动系统业务及相关资产,以解决其拟以18亿美元收购RTX公司(RTX,原雷神技术公司)旗下柯林斯宇航(Collins Aerospace)作动系统和飞行控制业务所引发的反垄断担忧。此次资产剥离旨在解决此前担忧,该交易将重组司法部在2018年就联合技术公司(UTC)收购罗克韦尔柯林斯一案达成和解协议时剥离的资产。UTC于2020年与雷神公司合并,成立雷神技术公司。


反垄断部门向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提起民事反垄断诉讼,以阻止拟议交易。同时,该部门提交了一份拟议和解方案,如果获得法院批准,该方案将解决该部门的竞争担忧。


拟议的和解协议要求赛峰集团将其北美作动器业务(包括 THSA 和二次飞行控制作动器)及其位于加拿大的电子控制单元剥离给伍德沃德公司。伍德沃德是一家在航空航天领域拥有丰富经验的美国公司,曾为大型飞机制造商提供服务。剥离资产还包括生产和销售 THSA、二次飞行控制作动器和电子控制单元所需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伍德沃德预计将聘用目前支持剥离业务线的赛峰集团部分关键员工。


根据《坦尼法案》(the Tunney Act)的要求,拟议的和解方案以及司法部的竞争影响声明将在《联邦公报》上公布。任何人均可在和解方案公布后60天内,就拟议的和解方案提交书面意见,请将意见提交至: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司国防、工业和航空航天部门代理主管Soyoung Choe,地址:华盛顿特区西北第五街450号8700室,邮编20530,或发送电子邮件至ATR.DIA.Information@usdoj.gov。公众意见征询期结束后,法院如认为和解方案符合公众利益,可作出最终判决。

最新文章

查看全部
中国投资者诉澳大利亚港口特许协议ICSID仲裁案正式登记

2026年4月23日 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ICSID)于2026年4月23日登记了Ye Cheng and others v. Australia(ICSID Case No. ARB/26/18)仲裁请求。该案由中国投资者Ye Cheng、Ye Fang及两家中国公司Landbridge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td.、Shandong Landbridge Gro

 
 
中国国家发展改革委禁止外资收购Manus项目

2026年4月27日 公开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资收购Manus项目作出安全审查决定 索引号: 000013039-2026-00026 主办单位: 国家发展改革委 制发日期: 2026-04-27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外资收购Manus项目作出安全审查决定 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依规对外资收购M

 
 
bottom of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