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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总统发布应对铜进口对国家安全造成的威胁行政命令


2025年2月25日


行政命令要求对铜进口国家安全影响的调查:

(a) 商务部长应根据《贸易扩展法》第 232 条启动调查,以确定各种形式的铜进口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i) 未开采的铜;

(ii)铜精矿;

(iii)精炼铜;

(iv)铜合金;

(v)废铜;以及

(iv)衍生产品。

(b) 在进行(a)款所述的调查时,商务部长应评估《美国法典》第 19 卷第 1862(d)条规定的“为国防而进行的国内生产;外国竞争对国内产业经济福利的影响”等因素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包括:

(i)美国国防、能源和关键基础设施领域对铜的当前和预测需求;

(ii)国内生产、冶炼、精炼和回收能满足需求的程度;

(iii)外国供应链,特别是主要出口国的供应链在满足美国需求方面所发挥的作用;

(iv) 美国铜进口集中于少数供应商及其相关风险;

(v)外国政府补贴、产能过剩和掠夺性贸易行为对美国产业竞争力的影响;

(vi)由于倾销和政府支持的生产过剩而人为压低铜价造成的经济影响;

(vii)外国可能采取出口限制措施,包括外国可能利用其对精炼铜供应的控制作为武器;

(viii)提高国内铜矿开采、冶炼和精炼能力以减少进口依赖的可行性;

(ix)当前贸易政策对国内铜生产的影响,以及是否需要采取包括关税或配额在内的额外措施来保护国家安全。


所需行动:

( a ) 商务部长应与国防部长、内政部长、能源部长以及商务部长确定的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和机构的负责人磋商,评估与铜进口依赖相关的国家安全风险。

(b) 本命令发布之日起 270 天内,商务部长应向总统提交一份报告,其中包括:

(i) 关于美国对铜进口的依赖是否威胁国家安全的调查结果;

(ii)关于减轻此类威胁的行动建议,包括潜在的关税、出口管制或增加国内生产的激励措施;以及

(iii)通过战略投资、许可改革和加强回收举措加强美国铜供应链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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