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更新对俄白制裁FAQ,明确油价上限、LNG进口禁令与交易禁令适用规则
- Boring 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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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
欧盟委员会发布并更新《对俄罗斯及白俄罗斯制裁综合常见问题》(consolidated FAQs),对理事会第833/2014号条例相关条款作出操作指引,重点覆盖石油价格上限(oil price cap,第3n条)、液化天然气进口禁令(LNG import ban,第3ra条)以及基础设施等领域的交易禁令。文件由金融稳定、金融服务和资本市场联盟总司发布,属于对俄乌战争及白俄罗斯参与后限制措施的实施指南。
在石油价格上限方面,FAQ重申欧盟运营商仅可在货物按或不高于价格上限采购时,为输往第三国的俄罗斯海运原油及石油产品提供保险、再保险和技术与融资协助;该限制适用于海运,不自动延伸至管道运输。结合第21轮制裁,价格上限自动调整机制暂停至2027年7月15日,以维持对俄原油出口收入的压力。LNG方面,FAQ对应第3ra条,明确对俄罗斯液化天然气的进口禁令时间表:短期合同在制裁生效后六个月内禁止,长期合同自2027年1月1日起禁止,并限制对俄在建LNG项目的投资与相关出口。
交易禁令部分,FAQ进一步解释对特定俄方实体、炼厂及基础设施相关交易的禁止与通知义务,包括对出售LNG运输船(CN ex 8901 20)的通报要求,以及未来可能禁止向俄籍人士或俄用用途转让LNG船。欧盟同时强调“最大努力”(best efforts)义务,要求欧盟运营商采取措施防止其拥有或控制的非欧盟实体破坏制裁。相关问答与白俄罗斯限制措施交叉适用,企业需按最新文本进行尽职调查。
欧盟原油上限曾由最初的60美元,经第18轮制裁改为“低于俄油均价15%”的动态机制,2026年1月首次下调至44.10美元。因若按原机制在2026年7月自动重算,上限可能随市价回升而被抬高,第21轮制裁决定暂停自动调整至2027年7月15日,期间维持44.10美元/桶,并安排中期评估。
关键词:European Commission, Russia sanctions, Belarus, oil price cap, LNG, Article 3n, Article 3ra, transaction ban, Council Regulation 833/2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