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4日
主要内容包括:
美国政策。美国的政策是拒绝伊朗拥有核武器和洲际弹道导弹;消除伊朗的网络和区域侵略运动;破坏、削弱或拒绝获得维持其破坏稳定活动的资源的伊斯兰革命卫队及其代理人;并打击伊朗对导弹和其他不对称和常规武器能力的侵略性发展。
对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施加最大压力。(a)财政部长应:(i) 立即对所有有证据证明该部有违反一项或多项与伊朗有关制裁的人实施制裁或适当的执法补救措施;(ii)对伊朗实施强有力的持续制裁执行运动,拒绝该政权及其恐怖代理人获得收入;(iii)审查修改或撤销任何向伊朗或其任何恐怖代理人提供任何程度经济或财政救济的一般许可证、常见问题或其他指导;
(iv)向包括航运、保险和港口运营商在内的所有相关业务部门发布最新指南,说明任何故意违反美国对伊朗或伊朗恐怖代理人制裁的人的风险;以及(v)在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中维持对伊朗的对策,评估受益所有权门槛,以确保制裁剥夺伊朗所有可能的非法收入,并评估金融机构是否应该对与伊朗相关的交易采用“了解客户的客户”标准,以进一步防止规避制裁。
(b)国务卿应:(i)修改或撤销制裁豁免,特别是那些为伊朗提供任何程度的经济或财政救济的制裁豁免,包括与伊朗查巴哈尔港口项目有关的制裁豁免;(ii)与财政部长和其他相关行政部门或机构(机构)协调,开展强有力的持续运动,将伊朗的石油出口降至零,包括向中国出口伊朗原油;(iii)领导外交运动,在世界各地隔离伊朗,包括在国际组织内,包括拒绝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或伊朗的任何恐怖代理人的行动自由或避风港;以及(iv)与财政部长和其他相关机构协调,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伊朗不会利用伊拉克金融体系规避或规避制裁,并确保海湾国家不会被用作规避制裁转运点。
(c)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应:(i)与主要盟友合作,完成恢复对伊朗的国际制裁和限制;(ii)追究伊朗违反《核不扩散条约》的责任;以及(iii)定期召开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会议,强调伊朗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的无数威胁。(d)商务部长应开展有力和持续的出口管制执法运动,以限制政权用于军事目的的技术和组件的流动。
(e)司法部长应:(i)采取一切可用的法律措施,调查、破坏和起诉美国境内由伊朗或伊朗恐怖代理人赞助的金融和后勤网络、特工或前线团体;(ii)采取一切可用的法律步骤,扣押非法的伊朗石油货物;(iii)采取一切可用的法律步骤,以识别伊朗政府在美国和海外的资产,并帮助包括Gold Star家庭在内的美国恐怖主义受害者收集联邦对伊朗的判决;(iv)采取一切可用的法律步骤,起诉和起诉抓获、伤害或杀害美国公民的伊朗资助的恐怖组织和代理人的领导人和成员,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与国务卿协调,寻求逮捕并引渡到美国;以及(v) 使用所有刑事、监管和网络当局和工具,大力调查、起诉和破坏伊朗政府进行间谍活动或获取军事、情报、政府或其他敏感信息的行为,包含破坏国土安全和关键基础设施,规避制裁和出口管制,获得恐怖主义的物质支持,施加外国恶意影响,并威胁伤害和侵犯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包括旨在播种反犹太主义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