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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PCPD)发布《智能眼镜:保障个人资料私隐指引》 规制AI可穿戴设备隐蔽数据收集

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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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PCPD)正式发表《智能眼镜:保障个人资料私隐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钟丽玲明确指出,随着搭载人工智能(AI)功能与隐蔽摄录模组的智能眼镜在全球范围内迅速普及,该类可穿戴硬件在日常佩戴中极易引发过度、非必要乃至隐蔽式收集个人生物特征与影像资料的严重法律风险,敦促硬件开发商与使用者严格恪守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PDPO)的法定原则。


《指引》系统剖析了智能眼镜技术带来的五大核心隐私风险点:包括个人资料收集方式缺乏透明度且显失公平、过度无节制采集公众人脸等敏感生物信息、在医院、诊所、更衣室等具有合理隐私期待的私密场所不当拍摄、结合后端AI多模态大模型实时人脸比对所带来的隐私风险指数级放大,以及未经充分授权向第三方云端服务商共享回传数据。PCPD为此向制造商与用户提出了多项强制合规标准:包括在拍摄时必须设置不可篡改的明显物理指示灯提示被拍摄者、默认关闭连续录制功能、定期清理离线冗余数据,并严禁在特定敏感场所开启录制模式。


该项权威指引对全球从事智能穿戴硬件研发、AI端侧大模型集成、物联网(IoT)设备制造以及智慧园区安防巡检的企业构成了直接的设计合规要求。硬件科技与软件开发企业在产品设计初期,必须贯彻“从设计着手保护隐私”(Privacy by Design)的现代数据治理理念,在固件层内置防隐蔽偷拍机制与数据最小化采集逻辑。跨国制造与出海科技企业在开发多模态可穿戴设备时,须严格对齐香港PDPO、欧盟GDPR及美国各州前沿数据隐私法规,完善端侧脱敏算法与第三方数据共享协议,防范因设备隐私合规缺陷导致产品遭禁售或面临监管高额罚单。



香港PCPD |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PDPO | 智能眼镜隐私指引 | AI可穿戴设备合规 | 隐蔽拍摄与人脸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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