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发布三部门意见—为叙利亚提供制裁与出口管制宽免
- Boring Editor
- 2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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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
美国国务院、商务部和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发布了一份发布《三部门意见—为叙利亚提供制裁与出口管制宽免》(Tri-Seal Advisory: Sanctions and Export Controls Relief for Syria)。
2025年5月13日,特朗普总统宣布解除对叙利亚的制裁,为该国带来和平与繁荣的机会。6月,总统签署《第14312号行政命令》(E.O. 14312),正式撤销美国对叙利亚的制裁,并指示相关部门采取额外措施,鼓励美国私营部门及国际伙伴重新参与叙利亚事务。这些措施旨在支持叙利亚重建经济、促进全体公民(包括少数民族和宗教群体)的繁荣,并打击恐怖主义。
允许的商业活动
全面制裁已取消:美国不再对叙利亚实施全面制裁。
《凯撒法案》部分暂停:除涉及俄罗斯和伊朗的交易外,《凯撒法案》(Caesar Act)制裁已暂停。
出口宽松:大多数民用美国原产商品、软件和技术可无需许可出口至叙利亚或在叙利亚内部转移。
保留的限制
针对“最恶劣行为者”:制裁继续针对巴沙尔·阿萨德(Bashar al-Assad)及其关联人士、人权侵犯者、卡普塔贡毒品贩运者及其他破坏地区稳定的行为者。
恐怖主义国家评估:美国政府仍在审查叙利亚的“支持恐怖主义国家”(SST)指定。
出口管制:商务控制清单(Commerce Control List)上的大部分项目出口至叙利亚仍需许可证。
具体宽免措施
全面制裁解除
6月30日,特朗普总统终止了叙利亚制裁计划(原由 OFAC 根据 31 CFR part 542 实施)。
8月25日,发布最终规则,从《联邦法规》中移除《叙利亚制裁条例》。
保留制裁:针对巴沙尔·阿萨德及其关联人士、人权侵犯者、卡普塔贡贩运者、过去扩散活动相关人士、ISIS和基地组织分支、伊朗及其代理人(依据 E.O. 13894 《促进阿萨德问责与地区稳定制裁》,简称 PAARSS)。
叙利亚通用许可 GL 25
5月23日,财政部发布 GL 25,授权美国人士与某些被制裁人士(包括叙利亚政府机构领导)进行交易,以支持叙利亚治理机构运作。
适用场景:在制裁解除后仍需与被指定人士交易的情况。
《叙利亚问责法》宽免
6月30日,总统豁免《叙利亚问责法》对商务控制清单部分项目的适用,放松出口管制,促进商业活动和经济发展。
撤销外国恐怖组织(FTO)指定
7月8日,国务卿撤销对“努斯拉阵线”(al-Nusrah Front,亦称 Hay’at Tahrir al-Sham, HTS)的 FTO 指定。
《化学与生物武器控制及战争消除法》(CBW Act)制裁豁免
7月20日起,国务卿豁免对叙利亚的 CBW Act 限制,包括:
外国援助;
美国政府信贷、担保或其他金融援助;
出口特定商品和技术;
美国金融机构对叙利亚政府的贷款和信贷。
出口管制宽松
9月2日,商务部实施新规,简化对叙利亚的双重用途出口许可要求:
主要民用商品、软件、技术、特定消费通信设备及民航相关项目无需出口许可。
电信基础设施、卫生、发电、民航等支持和平与繁荣的出口许可审批将加快。
其他双重用途出口按个案审查。
撤销特别指定全球恐怖分子(SDGT)
11月7日,美国将叙利亚总统穆罕默德·贾拉尼(Muhammad al-Jawlani,亦称 Ahmed al-Sharaa)及内政部长阿纳斯·哈桑·哈塔布(Anas Hasan Khattab)从 SDGT 名单中移除。
《凯撒法案》暂停
11月10日,国务卿将《凯撒法案》制裁部分暂停180天,取代5月23日的豁免。
例外:涉及俄罗斯、伊朗政府或俄/伊原产商品、技术、软件、资金、融资、服务的交易仍受制裁。
美国政府调整政策,鼓励美国企业、银行、国际社会、叙利亚人民及地区伙伴支持叙利亚稳定,同时对有害行为者保持问责。美国保留通过《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和《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实施国家安全措施的权力,并将与公私部门协调,提供指导支持新政策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