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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管制办公室(OFAC)发布了与瑞士国家经济事务秘书处(SECO)的制裁相关谅解备忘录

2025年5月16日


本谅解备忘录("MOU")的参与方为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与瑞士联邦经济事务秘书处(SECO)(以下合称"双方")。

  1. 双方确认:

**A.** 协调且全面实施经济与贸易制裁符合美国与瑞士的国家安全及共同外交政策利益;

**B.** 加强双方在监督、执行及推动遵守现行制裁措施方面的合作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C.** OFAC基于美国外交政策及国家安全目标,对特定外国、政权、恐怖分子、国际毒品贩运者、侵犯人权者、参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活动的主体,以及其他威胁美国国家安全、外交政策或经济的行为,实施并执行经济与贸易制裁;

**D.** SECO根据《瑞士联邦国际制裁执行法》(《禁运法》;SR 946.231)管理并执行制裁措施。基于该法案,瑞士联邦政府可采取强制性措施,以执行联合国、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OSCE)或瑞士最重要贸易伙伴决议的制裁。强制性措施包括对商品或服务的禁运、金融制裁、入境或过境禁令,或上述措施与其他措施的组合。


基于此,双方表明有意共享与监督、执行及推动遵守现行制裁措施相关的信息。


2. **合作目的**

- 通过协调实施经济与贸易制裁,维护**美瑞两国国家安全与共同外交政策利益**。

- 强化双方在**监督、执行及推动遵守制裁措施**上的协作关系。


3. **职责分工**

- **OFAC**:

- 基于美国外交政策及国家安全目标,对以下对象实施制裁:

  • 特定外国政权、恐怖组织

  • 国际毒品贩运者、侵犯人权者

  • 参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实体

  • 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经济或外交政策的行为主体。

- **SECO**:

- 依据《瑞士国际制裁执行法》(Embargo Act),执行以下制裁:

  • 联合国、欧安组织(OSCE)决议的制裁

  • 瑞士重要贸易伙伴(如欧盟等)的制裁

- 可采取**强制性措施**,包括:

  • 商品/服务禁运

  • 金融制裁(冻结资产等)

  • 入境或过境禁令

  • 综合措施组合


4. **合作机制**

- 双方明确**共享信息**的意向,重点关注:

  • 现行制裁措施的**监督与执行**

  • 推动企业和机构**合规遵守**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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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背景*

- 美瑞通过此备忘录深化**跨国制裁协作**,体现两国在应对全球性威胁(如恐怖主义、武器扩散)中的战略一致性。

- 瑞士虽为中立国,但通过法律框架(Embargo Act)灵活响应国际制裁,平衡**中立原则**与**多边合作**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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