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通过《引导和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GENIUS Act)
- Boring Editor
-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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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7日
美国众议院悉数通过《清晰法案》(Clarity Act)、《指导与建立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法案》(以下简称《天才法案》)(Genius Act)和《反CBDC监控国家法案》( Anti-CBDC Surveillance State Act)共三项加密货币相关立法。
美国GENIUS Act旨在建立首个针对支付稳定币的联邦监管框架,目前已通过参议院表决(68-30),并于2025年7月17日通过众议院表决(308-122),待总统签署生效。
一、发行主体与许可制度
1. 合法发行主体限制
仅“许可支付稳定币发行方”(Permitted Payment Stablecoin Issuer, PPSI) 可合法发行稳定币,包括三类实体:
- 受保存款机构(银行/信用合作社)的子公司;
- 经货币监理署(OCC)批准的非银行实体;
- 州监管机构批准、且发行规模≤100亿美元的州级发行方。
*注:未获许可的发行将面临刑事处罚(最高100万美元罚款/5年监禁)。
2. 外国发行方准入
允许外国实体在美发行稳定币,前提是其母国监管制度被财政部认定为“可比”,且同意接受美国监管审查。
二、储备金与透明度要求
1. 100%储备资产背书
稳定币必须由高质量流动资产1:1支持,包括:
- 美元现金;
- 剩余期限≤93天的美国国债;
- 国债担保的回购协议;
- 受保存款机构账户资金。
*禁止再抵押(Rehypothecation)或挪用储备资产。
2. 披露与审计义务
- 每月公开储备金构成及规模;
- 年度独立审计;
- 高管需对报告准确性作书面认证,虚假认证将承担刑事责任。
三、消费者保护与赎回权
1. 法定赎回权
持有人有权按面值1:1兑换法定货币,发行方必须公开明确赎回政策及费用。
2. 破产保护优先权
若发行方破产,稳定币持有人对储备资产享有**超级优先债权**(高于其他债权人)。
3. 禁止误导性宣传
不得声称稳定币为“法定货币”“政府担保”或“FDIC承保”,违者最高罚款50万美元/次。
4. 禁止支付利息
发行方不得向持有人支付利息或收益。
四、监管架构与执法权
1. 双层监管模式
- 联邦监管:发行规模>100亿美元的实体,由OCC、美联储、FDIC等直接监管;
- 州级监管:发行规模≤100亿美元的实体,可选择州监管(需财政部认证州制度“基本等同”联邦标准)。
2. 监管机构赋权
- 可吊销执照、发出终止令、处以民事罚款;
- 要求发行方展示**冻结或销毁稳定币**的技术能力(配合司法或国家安全要求)。
3. 法律地位明确化
支付稳定币,不被视为证券、商品或银行存款,消除监管模糊性。
五、合规与反洗钱要求
1. AML/KYC义务
发行方需遵守《银行保密法》,实施客户身份验证(KYC)、交易监控及制裁筛查程序。
2. 托管服务规范
- 客户资产与自有资产隔离;
- 客户对托管资产享有优先索赔权;
- 豁免纯技术接口服务商(如自托管钱包)。
六、实施时间表
1. 过渡期安排
- 18个月缓冲期(或监管规则出台后120天),供发行方申请许可;
- 托管服务商需在3年内清理非合规稳定币。
2. 规则制定节点
- 财政部需在1年内确定外国制度“可比性”标准;
- 各监管机构需在1年内发布资本金、流动性等细则。
七、核心立法意义
- 推动美元数字化主导:要求储备资产为美元或美债,预计至2030年稳定币发行方将成美债最大持有方;
- 刺激支付创新:为银行、科技公司提供合规发行路径,打破当前USDT、USDC双头垄断;
- 全球监管标杆:首部全面稳定币法案,为后续数字资产立法(如市场结构、DeFi规则)铺路。
法案争议点:部分议员批评其对政商利益冲突约束不足,且州级监管可能滋生套利空间。
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9th-congress/senate-bill/1582/tex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