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与 Alpha and Omega Semiconductor Incorporated 达成行政执法和解
- Boring Editor
-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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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3 日
指控的违规行为:
Alpha and Omega Semiconductor Limited (AOS) 违反了美国《出口管理条例》(EAR)。
具体行为:在未获得所需BIS出口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位于中国大陆的半导体制造厂(具体指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 SMIC)转移了受EAR管控的“技术”(Technology)。
涉及的受控技术:用于开发、生产特定半导体器件(MOSFETs)的晶圆处理技术(Wafer Fabrication Technology),其出口管制分类号(ECCN)为 3E991。
时间范围:违规行为发生在2019年至2021年期间。
处罚措施:
民事罚款(Civil Penalty):AOS被处以 1,000,000美元(100万美元) 的罚款。
拒绝出口特权(Denial of Export Privileges):
AOS及其指定的关联公司被处以为期 五年(5年) 的拒绝出口特权处罚。
这意味着在2030年6月27日之前,AOS及其指定关联公司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受EAR管辖的物品(商品、软件、技术)的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移。
缓期执行(Probation):在五年拒绝出口特权处罚期满后,AOS还将面临一年(1年) 的缓刑期。在此期间,若违反命令或EAR,可能面临额外处罚。
和解条件(Compliance Commitments):
作为和解的一部分,AOS同意并承诺执行一系列严格的合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任命独立的特别合规官(Special Compliance Officer - SCO) 监督EAR合规计划的实施和审计。
实施EAR合规政策,包括全面的出口管制分类(ECCN)和最终用途/用户筛查程序。
修订内部合规计划(ICP)手册并获得BIS批准。
进行EAR合规培训。
向BIS提交详细的年度合规审计报告(由SCO进行)。
处罚依据:
处罚基于AOS 多次、故意违反EAR § 734.7(“视同出口/再出口”规则 - Deemed Export/Reexport)和 § 764.2(a)(未经许可出口受控物项)的行为。
违规行为涉及向被列入BIS实体清单(Entity List)的SMIC转移受控技术,性质严重。
关键对象:
违规主体: Alpha and Omega Semiconductor Limited(AOS)及其特定关联公司(在命令附件A中列出)。
接收方: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SMIC),一家被列入BIS实体清单的中国大陆半导体代工厂。
受控物项: 受ECCN 3E991管控的晶圆处理技术(技术数据/技术援助)。
这份最终命令认定AOS在2019-2021年间,未经许可向被制裁的中国企业SMIC非法转移了受控半导体生产技术,因此对其处以100万美元罚款、5年内禁止参与任何受EAR管辖的贸易活动(至2030年6月27日)以及后续1年缓刑期,并强制要求其执行严格的合规整改措施。这体现了BIS对违反出口管制规则,特别是涉及向受关注实体转移敏感技术的公司进行严厉执法的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