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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高散货”集团在逃骨干疑犯于新加坡落网后移交香港并被控证券诈欺罪


2024年10月04日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对“唱高散货”计划采取的执法行动取得良好进展,一个组织严密的“唱高散货”集团另有一名怀疑骨干成员于新加坡落网后移交香港并被检控。


33岁香港居民陈倩萤(女)今天被带往东区裁判法院,以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0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和159C条被控串谋在涉及证券的交易中使用具欺诈或欺骗意图的计划(注1)。


陈涉嫌曾与叶志辉(男)、刘家荣(男)、苏龙影(女)及其他人士串谋,参与一项被指称涉及万成金属包装有限公司股份的“唱高散货”计划。叶、刘及苏早前在区域法院被控与陈相同的罪行,而针对叶、刘及苏的法律程序仍在进行(注2)。


陈在证监会于2022年11月9日到其住所进行搜查行动一日后离开了香港,从此无法联系。裁判官已应证监会的申请,对她发出逮捕手令。她亦名列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中。


经进一步调查后,证监会发现陈身在新加坡。香港律政司向新加坡总检察署提出申请后,新加坡警察部队于2024年7月18日将她拘捕。她被新加坡一个法院羁押,昨天被移交香港。


这是证监会首次向有关当局寻求协助,以将一名因触犯《证券及期货条例》所订罪行而被通缉的逃犯名列于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和将该逃犯移交到香港(注3)。


陈昨天从新加坡移交到香港。陈在今天的法院聆讯中无须答辩。陈的保释申请被法院驳回,她被饬令还押看管。案件押后至2024年10月10日进行保释覆核,以及押后至2024年11月8日以申请移交区域法院审理。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弘福先生(Mr Christopher Wilson)表示:“本案凸显我们坚决打击损害香港资本市场的金融罪行,无论犯案者身在何处,我们都会追捕,并就他们所犯的失当行为追究责任。本会将继续与本地及国际的有关部门紧密合作,打击欺诈计划,并将涉嫌不法分子绳之以法。我们向投资者保证,本会将利用一切可行使的法律权力来维护香港金融市场的廉洁稳健。”


备注:

1.任何人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0条所订罪行,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罚款10,000,000元及监禁十年。

2.请参阅证监会2023年8月3日、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8日、2024年2月27日及2024年4月25日的新闻稿。

3.有关申请乃根据《逃犯(新加坡)令》(第503Q章)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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