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家欺诈执法部门公布企业调查执法重点:聚焦全球贸易关税逃避、商业贿赂与涉外供应链欺诈
2026年10月1日
美国司法部国家欺诈执法部门(National Fraud Enforcement Division)最新公布的企业刑事调查与执法优先事项指导指令(Corporate Investigative Priorities)。根据美司法部发布的最新方针,联邦检察官已被明确要求集中执法资源,重拳打击跨国商业贿赂、规避反洗钱监管、政府采购合同欺诈以及以逃避关税和进出口规制为核心的跨国商贸欺诈犯罪,释放出美国对跨国公司刑事追责门槛持续收紧的清晰信号。
在重点监控领域方面,指导指令首次将“逃避对内与对外财政收入”(Revenue Evasion)列为最高优先级的执法打击目标,将传统国内税务欺诈与跨国商贸中的“逃避关税、反倾销税、进出口规费以及违规转运”深度合并为统一的跨国财税执法战线。与此同时,该部门针对全球商业往来重申了对《反海外腐败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s Act, FCPA)以及第三方代理人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政策,特别关注医疗健康医药、国防与政府采购、大宗物资采购以及具有重大公共信托属性的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此外,美方依托最新落地的司法部企业举报人奖励计划(Whistleblower Rewards Program),大幅提高了对内部知情人员检举跨国供应链欺诈与商业贿赂的经济激励。
美司法部欺诈执法重心的最新调整,向在全球开展多元化业务的跨国集团与中国出海大型企业敲响了刑事合规警钟。跨国商贸、跨境供应链物流及海外工程承包企业必须清醒认识到:逃避关税与违规避税行为已由过去的单纯海关行政民事补税范畴,迅速升级为美国联邦检察官重点锁定的刑事欺诈打击靶心;企业应即刻启动对海外业务全流程的廉洁合规与商业实质审查,坚决斩断利用离岸第三方“中介咨询费”输送不正当商业利益的灰色链条,建立健全内部吹哨人制度与跨部门供应链反欺诈监控机制,防范因个别海外下属分支或贸易代理人的违规行为引爆整个集团的毁灭性长臂刑事调查。
关键词:美国司法部、反海外腐败法(FCPA)、关税逃避、欺诈执法、企业合规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