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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锁免税店前总经理隐瞒利益冲突自组公司抬价1,200万元采购红酒遭廉署起诉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一名连锁免税店前总经理,控告他串谋他人隐瞒利益冲突,自组公司从法国供应商购入瓶装红酒后,抬高价钱逾1,200万元,再转售给该连锁免税店图利。被告今日(5月16日)在区域法院承认串谋诈骗罪名。



刘树贤,77岁,天传有限公司(天传)前总经理,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



法官李庆年将案件押后至8月20日判刑,被告获准保释。法官又批准控方申请充公令,相关聆讯将于6月17日进行。



天传以「Free Duty」商号销售免税品,其营销采购部于案发前一直向一间法国酒厂直接采购瓶装红酒,供「Free Duty」店铺销售。



案情透露,于2004年8月至2011年5月期间,被告及其他涉案人士促使天传改为经由辉添发展有限公司(辉添)和万好贸易有限公司(万好)向该法国酒厂发出订单,涉及订单56张,款项共逾2,600万元。



廉署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发现辉添及万好以逾1,400万元从该法国酒厂购入该56张订单的红酒,抬高价钱后转售给天传,致使天传多付逾1,200万元。



廉署调查又发现,万好及辉添其实由刘树贤与另外两名人士出资成立,刘树贤及其女儿并分别出任万好及辉添的唯一股东兼董事,但刘树贤从没有向天传披露他与该两间公司的关系。



刘树贤承认,他与另外两名出资成立万好及辉添的人士按比例瓜分勾当所得利润。案发期间他获分共约200万元。



天传规定所有员工均须申报利益冲突,并不得参与天传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天传前营销采购总监欧子琪,早前亦涉嫌参与该勾当而被廉署起诉。他否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案件将于7月22日审讯。



天传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控方今日由控方大律师郑淑仪代表出庭,并由廉署人员林慧珍协助。



廉署提醒私营机构雇员,应避免利益冲突及适时向雇主作出相关申报。雇员在处理职务上隐瞒利益冲突使自己或亲友从中获利,有可能触犯刑事罪行。若当中涉及提供及收受贿赂,更有可能违反《防止贿賂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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